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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个教综小知识:课程类型(课程性质和课程理念是课程标准最具指导意义)课程性质和课程理念是课程标准最具指导,

1、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按课程内容属性分类(1)学科课程主要是从各学科领域中精选的部分内容,按照该领域的逻辑结构构成的知识体系(2)活动课程是关注学生兴趣、动机和时间,体现学习者中心的一种课程形态2、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按课程组织方式分

(1)分科课程也叫学科课程,是从某一学科领域选择知识,并按照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加以组织的课程形态(2)综合课程是指打破传统分科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科领域构成的课程3、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按课程管理、开发主体不同来分。

(1)国家课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其管理权属于中央级教育机关国家级课程是一级课程(2)地方课程,就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订的课程,属二级课程(3)学校课程,也称校本课程,是指在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习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4、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按课程任务分类(1)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2)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它方面的学习。

(3)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和能力5、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按课程计划对课程实施的要求分类(1)必修课程,国家、地方或学校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2)选修课程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学术取向和职业需要而自由选择的课程。

6、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从性质上分类(1)显性课程亦称公开课程,是指在学校情境中以直接、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显性课程的主要特征之一是计划性,这是区分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主要标志(2)隐性课程亦称潜在课程、隐蔽课程,这词最早由美国教育学家杰克逊在1966年提出的。

7、根据综合课程的综合程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① 相关课程,就是保留原来学科独立性的基础上,寻找两个或多个学科之间的共同点,使这些学科的教学顺序能够相互照应、相互联系、穿插进行② 融合课程,也称合科课程,就是把部分科目统合兼并于范围较广的新科目,选择对学生有意义的论题或概括的问题进行学习。

如把动物学、生理学、植物学等融合为生物学③ 广域课程,就是合并数门相邻学科的教学内容而形成的综合性课程如社会研究课包括了历史、地理、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内容④ 核心课程,这种课程是围绕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组织内容,又被称为问题中心课程。

(今天的知识分享就到这里啦!我们明天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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