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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既不崇高,也不卑下(卑下的拼音是什么)卑下宾客中的卑下是什么意思,

性这无疑是人类最有意思的一个话题,我说的有意思不是指它本身,而是指我们对它的态度像讨论中午想吃什么一样讨论性取向;像讨论餐桌礼仪一样讨论性行为;像讨论喜欢左手用筷子还是右手用筷子一样讨论性器官——你敢吗?。

时至今日,我们已经很难有足够的耐心去直观性的本质,性被裹上了一层又一层的文化外壳,它的面目被修饰的面目全非如果剖开这个文化外壳,你会发现性不过就是一种自然的生理活动,我们作为一个物种靠着性活动繁衍壮大从这个角度讲,性活动跟我们打喷嚏、吃饭、放屁、排泄好像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是维持生存、发展物种的手段而已。

性器官跟我们的鼻子、嘴、肛门等器官相比,也不应该有太特殊的地位——从职能上来讲,它既不崇高,也不卑下但是有了文明之后,我们就像吃了禁果的亚当、夏娃一样,突然意识到有些生活习惯虽然是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但却是“不文明”的。

既然不能废除它们,那就用遮羞布掩盖它,让它在暗地里进行,使它尽量少地出现在文明人的视野中(或者说,至少在我们扮演文明人的时刻,不要提起这些不雅的事情,以提醒我们仍然是动物这一尴尬的角色)

文明人要不要谈论性呢?当然要谈论,不谈论性,就说明还有一块区域是文明没有征服的为了消除掉这最后的耻辱,文明早就对性展开了所谓科学的研究,只是这研究总给人以大张旗鼓、虚张声势的感觉而且研究来研究去,我们甚至都已经不太清楚他应该属于哪个领域了,它既属于生物学、心理学,又属于社会学、政治学甚至法学、伦理学。

这一方面体现出性话题的复杂性和多维性,另一方面体现出科学研究方法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尴尬处境不过相比于以前的避而不谈,我们现在至少已经开始谈论它了,但是我还是不满意一件事情真正被谈论不应该是作为学术研究对象被谈论,那是“研究”不是谈论,研究是把对象放在试验台上,去围观,去指点,然后把它放回培养皿。

而真正的谈论应该是在日常语言中给他一个位置,让它进入我们的生活世界我们不是在围观它,而是在用语言将它整合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它跟我们的衣、食、住、行一样成为生活中的一员,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提到它,而不用过分顾及周围的环境。

不管是什么事物,在我们给它一个寻常眼光之前,再精确的研究都是含糊其辞、避重就轻但是,“性”这个话题缺乏的恰恰是这种“寻常”态度,要么讳莫如深,避而不谈;要么吊儿郎当,戏谑调侃;要么一本正经、严肃探讨——总之,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学会像谈论一个寻常之物一样去注视性、谈论性,总是在闪烁其词。

我们把这种对生殖器与性活动的暧昧态度称为“生殖器谬误”。在这样谬误前提下,我们很难期望关于它有一套健康的伦理与法律规范。可以举一些极浅显的例子来说明,关于性的一些荒谬态度。

一、性取向中国的记载不是很明了,但在古希腊,我们可以确信,城邦的公民们都有非常自由、多元的性取向,有条件的男性公民既可以娶妻生子,同时也可以选择一名少年做自己的伴侣对这位少年而言,这个男子既是人生导师,也是情人,它们的关系是受到社会认可和容许的。

同性恋在希腊受到了最大程度的宽容——它被理解为一种行为、一种倾向,而不是一个群体、一个标签在古希腊人看来,就像有人喜欢吃酸的、有人喜欢吃辣的一样,性取向也只是一种个人倾向而已,完全没有必要为此大惊小怪,其中并不存在道德上的高下之分,它们也更不会想到要因此而惩罚谁。

但是随着文明的更深入发展,道德观念和公共舆论将权力的触角延伸到私生活的每个领域,性生活开始被管制,管制的第一步就是对性取向划出所谓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将其变成政治管制的阵地直到现在,在很多人眼里,同性恋或者是邪恶的,或者是病态的——要么将其看作道德污点,要么将其看作生理倒错——总之,同性恋是一个不该出现的东西,一定是哪里出了错才会出现的怪胎。

我们要么谴责它,要么矫正它,因为它是不合理、不健康的正因为它是以“不合理”的姿态出现在这样一个理性世界,所以我们产生了一系列的歧视态度。

性学研究越来越表明,每个人都有双性恋的倾向,只是一部分人对异性的取向更明显,一部分人对同性的取向更明显,而还有一部分人对两种性别都怀有相同的热情从这个角度来讲,异性恋、双性恋和同性恋在性取向光谱上只有度的区别。

就像我们无法将具体多少粒米定义为“一堆”一样,谁也没有足够的权威将某些人定义为“同性恋”但事实却是,为了更好地攻击同性恋,我们已经将其做成一个帽子扣在某些人头上,而且再也摘不下来同性恋由一种先天的、或隐或显的倾向,变成了一群人固有的恶劣属性。

更重要的是,这会使我们忽视一点:只有当他们行使性行为时,他们“同性恋”的帽子才有意义但是这些人并不只有性生活,他们有自己的职业、爱好、公民权等等,但他们无论多么认真生活,我们还是只用这一“特殊”的性取向来定义他们。

这是对这些人作为多样性生存者的粗暴否定,这就是一种暴政

二、自慰长久以来,我们一直认为只有以生殖为目的的性行为才是有意义的、也就是合法的性行为,除此之外都是不堪启齿的实施自慰行为相当于承认和放纵自己的性欲,不仅向欲望投降,被欲望俘虏,而且以这样一种见不得人的方式去迁就欲望,这是一种猥琐的行为,一种恶心而危险的行为。

我至今还记得曾有一个15岁的大男孩,对我声泪俱下的“忏悔”:他刚刚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自慰,觉得非常舒服,他很喜欢“做那件事”,但是心中的恐惧和焦虑却还是日重一日他觉得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和身边的同学不一样了——他学会了一件邪恶的事情,这件邪恶的事情也使他变得不再单纯,这甚至成为他告别少年阶段的分水岭——那个纯真的少年再也回不去了——他变“脏”了。

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我们很轻易地会原谅一个饥饿的人狼吞虎咽的不雅,甚至会觉得一个汗流浃背的人牛饮的样子看着很爽自慰难道不是对先天欲望的一种排解吗?为什么会在自慰的同时会心怀愧疚甚至悔恨呢?自慰行为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他人,我们的愧疚是针对谁的呢?。

针对自己?是担心自己“精尽人亡”吗?科学研究早就表明,科学的自慰不仅不会损伤身体,而且会帮助我们放松身心李银河有句话说的好:“如果说自慰会引起什么精神损害的话,那也是由于社会对自慰的严厉压制和谴责所引发的内心冲突和恐惧。

”就算自慰真的有害健康,在我看来这也是一件私事,只是一个关乎健康而非道德的私事我们可以关切地劝说当事人,但断无指责他的权利自慰的人也不应该有愧疚的感觉,就算有也不应该是道德层面的愧疚,而只应该是宣称减肥的女生忍不住吃了一块蛋糕的那种愧疚。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一个人,小时候学校里有一个非常儒雅的老师,谈吐不凡,举止高雅,是学校的年级主任,班里的男生女生都很喜欢这个老师但是很快我们便从高年级学生那里打听到一则轶事:他曾经在另一所更大的学校官至副校长,年轻有为,前途光明,但是有一天同事去宿舍找他玩(以前的学校,教师宿舍就在校内),发现门没关严,推门撞见他在宿舍里看黄色录像自慰。

从此他就被冠以“流氓”的称号,官职一降再降,单位换了一个又一个,再无前途可言我现在还能回忆起,这位老师在我们心里的形象是如何崩塌的:他不再是一个谦谦君子,而是一个道貌岸然的流氓、一个淫棍,一个危险的、猥琐的人物。

他越是温文尔雅,我们越是嫌恶他、甚至害怕他我当时的想法是:这么危险的一个人物,为什么还让他留在学校呢?为什么不抓起来呢?现在我当然知道,应该惩罚的不是他,而是那个不打招呼推门而入的同事惭愧之余,我想的问题是:为什么他会有如此的境遇?。

自慰的人并没有伤害任何人,我们为什么要嫌恶他?他只是做了一件几乎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只是在做的时候被发现了而已于是他就不得不承受鄙夷的眼神,被冠以流氓的称号与上面对同性恋的暴政一样,对自慰行为和自慰者的态度也是一种暴政。

三、婚前性行为性当然会涉及到生育,但毕竟这二者是两码事,可仍然有很多人将它们混为一谈生育虽然是两个人性活动的结果,可是一旦孩子出生,就会涉及到很多公共的家族问题、社会问题,这就又不是两个人的事了初生的孩子要想得到社会的认可,获得其存在于世的合法性,首先其父母的性活动必须具有合法性,而性活动的合法性又来自于婚姻。

于是婚前性行为就受到了阻击婚姻就是一场仪式,通过这场仪式,特定两个人的性活动获得了合法地位,他们性活动的产物——孩子,自然也将获得认可甚至直到现在,婚姻也起到这个门槛的作用,未婚少女和少男在门外,与其说他们从属于社会,不如说他们从属于各自的家庭,他们受到家庭的庇护和遮掩,社会并没有给他们肩头放太多的责任和负担。

要想真正成为一个社会人,深刻而全面地参与社会生活,你就必须结婚,作为另一个家庭的主人去接受社会的清查、管理与其赋予你的期待与责任恋人是私人关系,而夫妻是公共关系它们的不同并不体现在二人的感情上,而体现在社会角色上。

而这一切都始于婚姻——婚姻是每个社会正式成员的加冕礼

正如上述所说,其错误之处正在于:我们将性活动与生育混为一谈了在古代社会,人们并不清楚生育的奥秘,搞不清怎样才能成功受孕,怎样才能不受孕,所以混为一谈可以理解但是随着生理知识的增长和避孕技术的提高,我们早已能做到只享受性快感而不怀孕,如果还对婚前性行为大加讨伐,就显得很不合时宜了。

其实,正如自慰一样,只要性活动没有妨碍或者伤害到其他人,那么谁也没有权利去说三道四、指指点点罗素就曾经大胆提出婚前性行为不仅不应禁止,而且应当鼓励——“就像买房子前要先看房一样”虽然性器官作为身体的一部分,是每个人的所有物,我们似乎理所当然地掌握对它们的支配权。

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社会早就规定好了它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甚至使用场景、使用频次这是为什么呢?是担心性活动会妨碍别人吗?这个理由太牵强,因为有很多是没有妨碍别人的是担心会搅乱社会秩序吗?谁也无法拿出确切的证据表明婚前性行为、自慰或同性恋能在多大程度上浮动人心,有多大可能导致社会万劫不复。

性自由当然会和很多卫生、健康和遗腹子的问题相关,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它所解决的那些问题其实只要有稍微理性的思考,你会发现,对传统性道德的固守在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以前囿于知识的局限,我们必须以道德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以确保健康和秩序,但是现在,我们通过技术同样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现代生活中所包含的最根本的伦理原则就是“自由”而“性政治”作为身体政治中的重要一类,就是要将性纳入政治和法律的规范内,纳入到社会的品评中这其实是与自由的原则相违背的——性政治正在面临自身合法性的问题,面临它与自由的紧张关系的问题。

其实自由的性态度很简单,我们在上面也反复提到:作为一种身体行动,性活动当然应该受到规范和管理,但是应该将管理限制在最低的、仅仅是必要的限度,这个限度就是只要经过当事人同意、不直接损害他人的利益、不为社会增添负担(比如怀孕),就不该受到干涉,哪怕是谴责也不行。

有人会说,同性恋当然损害我的利益了,它污染了我的眼睛、破坏了我对人类未来的美好向往先不说这类理由本身所具有的模糊性和自以为是,人类历史中堕入专制与独裁的阶段,无一不是从这些理由为起点的况且“危害社会风俗”、“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这类借口,本身就包含了一个先入为主的意见,那就是“这件事是错的”。

但是请注意,我们现在探讨的不是对错的问题,而是个人权利的问题,这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领域吸烟或许是错的,但这是人家的权利,只要一个成年人愿意吸烟并能够在正确场景下吸烟,旁人是无权置喙的甚至于,我们不仅不应该以自己的好恶为少数性活动编排欲加之罪,而且倒应该反过来追查那些所谓的义正词严的讨伐者,以问他们个“妨碍隐私”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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