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罪是多,还是少没有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没有经过苦难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 ——傅雷 律师圈年年有无罪案例评选,我也时不时会被问到要不要提交参选案例 坦率讲,我一直很抗拒 就像刚刚再审无罪的山东张志超案,媒体在报道该案时再一次提到:“侦、控、辩、审四个环节有任何一个环节负起责任,都不会有这样一个错案。
而当这些环节都失守的时候,一场漫长而消耗巨大的申诉,就是这起错案的代价”在我看来,这是一句无比正确的废话说它正确,是因为把这样一句话放在任何一件错案上都是合适的;而说它是废话,也恰恰是因为它放在任何一件错案上都合适,反而成了无意重复。
大家都明白,但就是改变不了,错案前赴后继,这才是最大的悲哀前两天参加别人家的年会这是一家几乎不做刑事业务的律所,但一位年轻律师无比昂扬地谈起了无罪辩护那一刻,我内心是喜悦的,毕竟这位年轻律师的谈及对象都是我熟悉的。
我很高兴大家的努力能在年轻律师,而且是不做刑事业务的年轻律师心中埋下种子,留下希望但同时,我也有点忧虑——这希望是否来的有些虚幻中国的无罪,有很多种解释方式最标准的无罪,是宣告无罪按照这个标准,2019年我有一个宣告无罪。
审前撤诉或撤案,这也被视为一种无罪,2019年我有两个实报实销,还是被解释为中国式无罪,2019年我也有一个打掉重罪,也被人解释为中国式无罪,2019年我同样办出来一个 这样算起来,我没有团队,我就一个人,2019年,我就有五个所谓的“无罪”。
而再考虑到,河南吴春红案,虽然还没有宣判,但出庭再审的检察官当庭建议再审无罪,大概率是一个宣告无罪写最拥挤群租房的那个案子,只判罚金,没有拘役以上的处罚,这还可以解释为中国式无罪另外还有一个死刑案,法官从完全不信任律师到庭审后表示律师意见很专业,这似乎也能让我吹一吹。
哇,这样搞一搞,我一个人一年能搞出七个“中国式无罪”,外加一个“说服法官”,我好牛逼啊 但是,我一点不快乐 宣告式无罪,是江西共青城张卫荣案这个案子我在《 企业家刑事风险 》中提到过,张卫荣被判了一个行为时根本不存在的罪名,我们的再审意见也很简单——从旧兼从轻,然后就无罪了。
在我看来,律师在无罪的过程中毫无价值张卫荣行为时根本不存在的罪名啊,这么明显的错误,竟然“侦、控、辩、审四个环节”每一个人能阻拦,就有罪了等需要挽救营商环境了,就再审了,律师其实也没起什么作用而就在张卫荣再审无罪的同时,当地,德安县,又在发生着一个明显违背常识的案件。
审前撤诉或撤案,昨天写的《 怀疑是证明力最强的证据 》也提到了案子是撤了,但其实案子原本就不应该出现,可现实是案子出现了,而且恰好出现在当事人的人生关键期案子后来撤了 ,可是前程已经毁了惨胜如败办案人员或许心里还觉得自己高抬了贵手,但为什么不能在案件初期就再严谨一点呢? 。
实报实销的案子,当事人不堪回首,我也就不提了,但事实上那是一个证据上绝对无罪的案件我对结果耿耿于怀,反倒是当事人劝我,人在屋檐下,能忍就忍吧,终归是要早点出去了还有写“最拥挤群租房”的那个案子,最高人民法院在上面说: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不以逃税为目的而开具发票不作为犯罪处理。
”然后,下面还是照样抓人我们作为律师反复与办案机关沟通最高院的指导案例,但最后还是判了罚金这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遗憾? 打掉重罪的,就是吕先三案一审宣判后,收到很多恭喜,说吕先三案是目前唯一通过庭审摘掉律师涉黑帽子的案件。
确实,熟悉中国刑事规则的人都知道,一个案子一旦被诉到法庭,摘帽的几率不到万分之一特别是涉黑这种出罪入罪很模糊的罪名,很多人说,能在一审把这个帽子摘了,二审就方便了很多但熟悉的我人应该能看出来,吕先三案一审之后,除了谈律师执业风险时我会引用吕先三案,其他时间我一概不提,也不接受记者采访。
吕先三被一审认定诈骗判了十多年啊,这有什么可喜悦的?宣判前,我写了诺干关于吕先三的文章如《》《》《安徽,你拿什么还给孩子一个无辜的童年》等等我说过:每一个向我询问这个案件的人,我都会回答,无罪,绝对的无罪。
我的信心来自同步录音录像在我们的抗争下,我们拿到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录音录像可以证明,笔录中所有的有罪指控都是假的 我的信心来自一个人最起码的良心主犯徐维琴当庭说侦查人员在外提过程中要求她必须配合指证吕先三。
作为主犯,徐维琴原本可以把责任推给吕先三,但她没有,而是当庭控诉了侦查机关的指供 我的信心来自看守所信息主犯徐维琴当庭说侦查人员在外提过程中要求她指证吕先三我就真的在案卷中找到了徐维琴被外提的证据 我的信心来自我们取证到的民事诉讼材料。
公诉人当庭反复指控吕先三参与一起1580万的二审,并且出示证人证言和同案被告供述但是,我们找到了这起案件的民事诉讼材料,一审生效的生效证明就在那里摆着,案件根本没有二审如此一清二白的事情,侦查机关竟然能够制作出吕先三参与二审的证人证言和同案供述。
我的信心来自“被害人”的自认公诉人指控吕先三参与的诈骗,可所谓的“被害人”自己在笔录中都承认,他连本金都没还完我的信心来自最客观的银行转账凭证,转账凭证也能够证明,所谓的被害人真的连本金都没还完吕先三代理他人去索要本金,尽然是诈骗,这真是讽刺。
但是,这又怎么样呢?吕先三还是被判了十几年就在我写这篇文章时,吕先三的妻子、稚子或许还在北京零下七、八度地寒冬里为吕先三喊冤一审后,我再没有与吕先三妻子联系很抱歉,我是个脆弱的人,我不忍心直视吕先三孩子的那双无辜、不明所以的眼睛,我把事情都推给燕薪。
一审后,燕薪劝我,要乐观,要积极,二审还有机会我的回答是,二审我不参与了,要找斯伟江和周泽,要寻求更大的影响力和更多的关注我在法律上已经投降了,认输了,我希望舆论能给吕先三带来更多的好运 (当然,我得承认,斯伟江、周泽两位律师的能力要远超过我。
周泽律师在微博上披露了该案刑讯逼供的问题,斯伟江律师也写了《九步,律师成重犯 》两位律师不仅有更大的公信力,而且发现了一些我在一审时忽略的问题,能在这个案子交给他俩,或许是我能做的最后一点努力了)最后想说的是河南吴春红案。
申诉真的太难了,申诉材料交上去,如泥牛入海,你连到底是谁在看材料都不知道你无法和他或她去沟通案件情况,你无法向他或她解释疑点,你能做的,只是每三个月一次的询问,而且大概率,接待你的人,对案件一无所知,他或她只会对你说,“如果有新证据,留下等通知。
”为了能让法官对吴春红有所触动,我按照案卷记载的作案方式,自己制作相似食物,自己吃下去,等到近似的时间,自己把自己扣吐,以此来证明案卷中的胃内容物解剖很可能是错的但即便如此,即便案件终于再审,即便连出庭再审的检察官也认为证据不足,应该改判无罪,但2019年10月再审,今天已经是2020年临近春节,吴春红还是没有等到宣判。
人对自由的渴望,太难得到尊重所以,我抗拒所有无罪案件评选在我看来,无罪案件太少了,太少了,也太慢了傅雷说过:“没有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没有经过苦难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傅雷还说过:“消沉的时间,无论谁都不时要遇到,但很快会过去的。
”甚至傅雷在翻译《约翰克利斯朵夫》时还在序言中说:“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所以,在你战胜外来的敌人之前,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消你能不断的自拔与更新。
”但是,傅雷没有熬过黑暗。他留下了对众人的劝解,却劝解不了自己。无罪评选,于我,如烟花易冷,余恨绵绵。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