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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愤!13岁男孩残杀10岁女孩!未成年“杀人魔”残忍至此还需要保护吗?(悲愤填膺是什么意思生肖)悲愤填膺怎么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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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魔都囡(modunann)  ■ begin ■  我们看到这个事情真的是非常的难受……但是此类案件没有实际媒体报道我们没法写,感谢这几天持续给我们消息的同学们今天这个案件终于被顶上热搜,我们看了实在是太难受了!实在实在是太难受了!我们这些大人们竟然眼睁睁看着10岁的小女孩无辜惨死,然后竟然一点办法都没有!我们办公室的男同事气的咬牙切齿,女同事都哭了好几回,无奈!悲愤!愤怒!那种感觉几乎从没有过。

连一向文质彬彬的一个男生都捏着拳头说这小畜生实在该死! 是!我们在写文章中第一次鲜明的用到这个词: 小畜生! 实在该死! 请允许我们爆粗口,因为我们实在太愤怒!我们所有人都想大叫!都想怒吼!这股情绪憋着实在太难受了!。

古代还有报仇雪恨的说法,现代远比古代先进,在这方面却完全没用!眼睁睁的看着杀人小畜生逍遥法外,我们所有人都感觉到被狠狠抽了一个嘴巴!让我们冷静下,还是先把大致的事情说说,老规矩,先上警情通报:

警方的通告已经证明了此事的真实性。但是具体细节并未提供,还好有很多的知情者和记者一起来还原真相,真是令人发指!这是10岁小女孩生前的照片:

可爱,清秀,漂亮,品学兼优,这么一个小女生谁都不想到她的生命终止于10岁!

这是女生家里的奖状。

我们不知道父母是什么感觉,肯定是哭死了,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无辜惨死!从父母的撕心裂肺的朋友圈就能感觉到,实在是太惨了。

具体的过程也是离谱到无法想象!女生10月20日照常上绘画课回来,下午3点放,按理说3点半随便怎么也要到家了,但是3点50都不见人影,家长急了,开始到处找。

孩子的父亲一路找过去,情急之下已经报警。

谁知道找到的时候孩子已经死了!这不啻于晴天霹雳!

而且死状极惨!浑身血污,身中7刀!裤子被脱下一半!显然是遭受了玷污后被人杀害!

事发后,在这个草丛和附近的一幢楼宇之间有拖曳和血迹!随即找到了这个凶手。

这是新闻媒体的报道:

为何那么快发现?因为线索实在太明显!

这是当时发现的灌木丛/草丛。

这个是女生被发现时候的样子,惨不忍睹!

这是孩子的舅奶展示当时发现孩子身上的伤痕:

认识她的人纷纷发朋友圈。

令我们感觉到颤抖的是,这个杀人的凶手并非成年人,而是一个13岁出头14岁不到的小男孩!所有人都惊呆了!谁都没想到一个那么小的孩子敢杀人!而且这个是真正意义上杀人!残忍杀人,动刀的杀人这是当地业主群的讨论:。

更让我们感觉可怕的是,我们在这个13岁的小畜生身上感觉不到任何的“人性”!试问哪个孩子能够在杀人之后还拍视频?他可以,还发出去炫耀!这个简直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人性啊!

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惊呆了。

甚至杀人后完全不害怕,其最后的聊天记录也曝光,简直让人感觉不到这是一个孩子的所作所为!

他非但没有害怕,冷静的吓人。 而且还非常镇定的“自导自演”,让人以为不是他干的。

目前小区里居民自发的在祭奠小女孩:

这是居民们在祭奠现场:

他为什么要杀这个无辜的小女生?是小女生得罪他?不!毫无交集,一切的源头只因为他本身,一个13岁的男生在青春期有了无穷的欲望,为了发泄这股欲望,他疯狂的寻找女性发泄 一个13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些?是,他身高超过170,据说在172左右,体重140~150斤左右,从体格上看和一个成年男性已经完全没有差别。

这是他的本人。

体格非常强壮。

我们敢说,别说是10岁的小女生,即使是20岁的成年女性都未必是他对手!真要遇到了,一样杀你!

这是事实,他不止一次骚扰过小区的其他女性,很多甚至是成年人!也就是说,他并非临时起意,而是在欲望的趋势下,不断的到处寻找可以下手的女性“猎物”!

一个女生被他跟踪尾随拍肩膀,这是拍到他逃跑的一幕:

一个女生拿完快递后他忽然出现,竟然想搂抱人家?

这是第三个被他骚扰的,你能想象一个13岁的孩子整天在小区里晃悠,伺机骚扰那些单身过往的女性?

这不是一个孩子,简直是一个发情的野兽!

叫做体格上不具备明显的优势,所以最终对一个10岁的女孩子下手,如果给他身高长到180,体重180斤,没有女性可以逃脱他的魔掌!他是如何下手的?这是网传的案情,未必真实,仅供参考,警方目前还没通报具体案件细节,但是想来应该差不多。

他的人性已经完全泯灭他完全不会对自己的所做作为有一丝一毫的愧疚 在他眼里,杀一个小女孩根本不算什么我们都说,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父母对其的纵容造成了他现在的人性泯灭,仿佛禽兽一般!这是小区居民的反应:。

这个事情之后小区600多家居民已经自发联名要求驱逐这家人:

而且这家的父母也是极度的令人心寒!自己儿子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父母处理的方式竟然是躲起来。

被害女生家人的访谈中,更是披露了一些惊人的细节,我们不知道怎么判断,这是记者对家人的采访:

案件本身已经足够让所有人吃惊! 处理结果更是引起极大的愤怒! 因为他案发时不满14周岁,因此刑法上对他完全没有处理办法!

公检法判案有错吗?完全没有!他们完全是依法按照法律判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所有的网友从内心、情理等其他方面完全无法接受! 孩子就白死了????杀了人之后完全没有任何的处罚?就可以任凭他杀人?

虽然我们都懂法,但是对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予追究我们始终抱有疑问! 1、案子是不是已经犯了? 2、犯了错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 3、责任摆在这里,如果主犯年纪小不惩罚,难道责任就可以消失?4、监护人不应该把责任扛起来吗? 责任是不能平白无故消失的!

如果消失!就像这个小女孩一样,白白惨死! 谁来给她公道?谁来保护她的合法权益? 一个风华正茂的小姑娘,未来有大把美好的生活,7刀直接断送!而凶手却仅仅收容教养后可以继续自己的人生! 我们很有礼貌的问一句: 这TMD怎么解释????

很多网友都在强烈呼吁修改刑法:

要知道,这并不是第一次14周岁以下的孩子杀人,早在15年前,2004年的事后就发生过:

6年前,10岁女孩电梯内暴打1岁半男童,丢下25楼。

2007年,13岁孩子杀母亲。

湖南沅江12岁男童弑母后毫无悔意: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2018年衡阳13岁少年抡起大锤把父母砸死。

2019年,建湖13岁少年杀母。

太多血淋淋的案例已经告诉我们,现在的13、14周岁少年能做的事情几乎和成年人无异,这样的情况再用“孩子”的观点去判断是否合适?那么多累累血案最后的公道到哪里去了?烟消云散?

这些从小就犯案的少年以后出来后是否会继续危害社会?谁能说得清?

我们不是法律专家,无法对法律说三道四我们也知道类似的情况不是简单的下调年龄能解决的是否能够特事特办?遇到特别严重和恶劣的单独拿出来审判?起码要留一个口子去惩罚这些小恶魔吧!否则社会的公平还怎么体现? 我们第一次觉得我们这些大人真的对不起这个10岁的小姑娘,生前没能把你保护好,死后依然没法为你讨回应有的公道! 我们很想对她说一句:对不起!。

在四川广安,唐某用一把长40公分的西瓜刀将同学小叶砍伤,伤口长达12公分,血流不止 小叶的父亲报警,因为唐某未满14周岁,当晚就被释放了,到了学校,也只是写了一份检讨书后,开始正常返校上课 小叶躺在床上一个多月,唐某家长也不积极赔偿,最后小叶父亲只能无奈上网求助。

2015 年,在湖南邵东,有 3 个小孩偷学校小卖部的零食,被老师发现,他们害怕老师报警,于是 13 岁的小星说:“我们干脆不做一不做二不休,把她杀死,然后顺便抢了她的钱” 另两个小伙伴有点怂,小星说:“怕什么?我们还小,杀人不犯法。

”于是 3 个小孩,残忍地把善良的女老师,给杀死了

2004 年,13 岁的赵某,强奸了一名 14 岁女孩,因未满 14 周岁,被很快释放,2005 年,赵某闯进女孩家中,当着女孩的面,把她的母亲给杀死 在北京石景山,有 4 名少年想弄点钱花,其中的一个说:“我们都是小孩,没到 18 岁,法律不会判咱们死刑,咱们要弄就弄个大的!” 于是他们绑架了一名 14 岁的同学,勒索 150 万,最后将其残忍杀害,后来 4 人在法庭上听了法官的宣判,竟然相视而笑。

每当看到这些新闻,我都悲愤不己 说实话,两张 100 的人民币,一张新的,一张旧的,谁敢说哪一张更高贵?同是未成年人,谁敢说谁的生命更高贵?谁的生命就更卑贱? 《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 是在保护祖国的花朵,还是在保护未成年人渣残害祖国的花朵? 玖月晞在《亲爱的弗洛伊德》里说:“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物种,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 孩子的是非观念,我们可以矫正和培养,那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误区,我们该用什么矫正?用什么来培养? 更伤心的是,蔡某某事件出来后,网上不允许讨论 不是删帖,就是封号

所有的消息,不允许转发,不允许评论,都被和谐掉。

我很奇怪,一个法律有缺陷,甚至某些条款已经落后的《保护法》,为什么不允许大家来讨论? 想当年收容制度,也不合理,它还不是因为孙志刚事件,引起全民大讨论,最后给废除掉的?要不然现在,天黑还都不敢随便出门 捂嘴,不是最好的选择,它并不能让下一个淇淇避免伤害,也不能让下一个孙志刚避免死亡。

真理越辩越明,法律,越讨论,只会越完善,越人性 地狱空荡荡,厉鬼在人间,我们要做的,就是完善法律,把厉鬼逼出人间,而不是给厉鬼搭砖递瓦,为它们修筑城池 这个《未成年保护法》在告诉我们,我们每个人身边,都有可能潜伏着一个蔡某某,因为他们一旦知道自己还未满14周岁,就可以肆无忌惮去行凶。

蔡某某杀人后,得不到法律制裁这一话题的热度,一度达到惊人的 5.1 亿阅读

这也说明打压,删帖,封号,并不能逼灭民众的恐慌,甚至是越逼压,民众的恐慌情绪,也肆大。 迫于舆论压力,大连公安,在 10 月 24 日,依法对蔡某某进行了收容教养。

人民日报也开始发声,说,“加害同是未成年人,让人愕然而沉重”,“血的教育再次冲撞人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草案,正在审议中”。

说实话,光明的曙光,来得代价还是太沉重了,毕竟是一条又一条未成年人的生命换来的,代价太沉重了。 2015 年,中央电台曝出了一组这样数据,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 70%以上。

并且这些罪犯,还屡犯不止 中国青年网报道,犯罪嫌疑人韦某,曾于 2010 年掐死一名男婴,因为作案时年龄未满 14 周岁,不负刑事责任,被释放 2011 年,韦某持刀伤害一名小女孩,被判刑 6 年,出狱后,19 岁的他,又因涉嫌奸杀一名 11 岁女童被捕。

四川 13 岁少年易明,在 21 天之内,连撬车辆 130 余部实施盗窃,造成经济损失达数十万之巨 可是他因为未满 14 周岁,每次被抓后,只能释放,13 岁的少年易明,大摇大摆走出警局,然后开始继续肆无忌惮的盗窃作案。

13 岁少年方某,为了抢劫一部手机,将过路 23 岁女老师脸泼汽油,造成特重度烧伤 事发后前,方某还曾因接连盗窃和抢夺路人两起案件,被警方抓获,因为他未年满 14 周岁只能释放 23 岁的无辜女老师被烧成特重度烧伤后,方某也因为未满 14 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2015年6月,广西北海,7 名未成年孩子围殴一名 11 岁女生,7 个人中有 6 个人未满14周岁,最后的处理结果,也仅仅是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向受害者道歉 2018 年 3 月,湖北孝感初中女生小张,被男同学小黄持刀挟持抢劫,小张不仅被强制脱光衣服,全身还被多处刺伤。

小黄带了至少四种刀具,刺小张的脖子、大腿,一连十几刀一丝不挂的姑娘小张,被刺得躲无可躲,最后只能从 4 楼跳到 3 楼平台 2017年,北京市一中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数据显示,未成年犯罪手段残忍,并且后果严重,由于一些施暴者年龄过小,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康丽颖说:“我在做少年犯访谈的时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 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 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 16 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教授康丽颖说:“他们并不是因为不知法而犯法,有的是知法,故意去犯法,这个就很恐惧了。

” 不知法,我们可以加强法制教育,知法而故意试法,就是我们整个教育环节的失败 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到了迫于眉睫不能再等的时刻 最后,用法学博士、二级警监白俊华的话结尾:“如果教育能改好,那是最好;如果教育不好,惩罚也是必要的。

让违法者知道做违法的事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本身就是教育” 是的,付出代价,这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未成年人的恶,才是最可怕的。  因为他们身上的恶是最不加约束的,来自人性最深处的恶。

  因为一个10岁小女孩不愿意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就拿起刀将对方杀害这起凶杀案的恶劣程度让我们这些成年人听了都觉得毛骨悚然然而这其中还有几个更可怕的细节第一,蔡某并不是一时兴起实施的犯罪,而是早有预谋据受害者家属称,女孩的父母每一天都接送孩子上下学,从无例外。

  出事当天是因为女孩用妈妈的手机玩游戏,将手机调成了静音模式,她的妈妈因此没有听到去接孩子的闹钟声  于是小女孩的美术补习班放学之后,她自己走回家  谁知她踏出学校大门的那一秒,就已经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这真的是个巧合吗?  还是女孩父母的疏忽大意?  都不是  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犯罪  女孩对于蔡某来说,就是一个容易下手且不会反抗的猎物第二,被害人并不是第一个被蔡某跟踪过的女孩  据网友反映,最近两年来,周围很多女孩都被蔡某跟踪骚扰过。

试想一下,一个身高170,体重140斤的男性尾随你进了小区,并且在你拿钥匙开单元门的一瞬间冲了进去,试图在楼道里电梯里对你进行性骚扰,哪个女生能不害怕?这个时候,这个人的生理年龄到底多大,有没有成年,已经不重要了。

他就是一个意图实施不轨的犯罪分子。

(图源:微博)从中国居民营养报告发布的统计数据来看,中国成年女性的平均身高是155.8,体重57.3kg。按照这个说法,我们起码有一半女生从体力上来看是比不过这个13岁男孩的。

(图源:百度)  而且,注意了,我们这里说的是成年女性。  而蔡某就目前来看挑选的骚扰对象都是和他一样的未成年人。

(图源:视频截图)  一个瘦小的10岁小女孩能有多大的力气反抗,大家可想而知。第三,杀害王某前后,蔡某都曾若无其事地和王某家人闲聊过,并且王某家人找到尸体的时候他也在现场,还嘟囔着“真死了啊”。

这个场景是不是很似曾相识!

残忍杀害章莹颖并分尸的罪犯克里斯滕森就曾经和很多人一起出现在章莹颖的校园祈祷会上,他甚至还给女友指出了人群中自己的“理想受害者人选”他就这样明目张胆地站在人群中远远地观察着章莹颖的父亲和男友憔悴焦急的样子,仿佛一切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美国FBI前成员史蒂夫·罗杰斯表示:“犯罪分子有时出于变态扭曲的心理,前往受害者的葬礼现场或守夜活动,实际上他们这是在炫耀”第四,据网友称,周日案发当天蔡某的家人都是在家里的,这个细节到底是真是假我们不予置评。

而关键在于,女孩身中7刀,这是警方给出的描述。那么家里有多少血迹,不用想也知道。

  但是蔡某的家长并没有报案,也没有作出任何反应。  看到这里,试问谁能不后背一冷。这哪里是一个13岁孩子和他的家人?这分明就是一群魔鬼!

  就像《美国恐怖故事》中恶魔之子的外婆发现自己的小孙子开始疯狂杀害杀人之后的第一反应是帮他清理案发现场,将尸体埋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并在每一具尸体上都种上一束花。

提起未成年人犯罪,每个人都能想起来一堆案件2018年9月22日傍晚6时,家住陕西省神木市的15岁女孩刘雨(化名)告诉母亲有同学找她借书出门之后再无音讯她的父母再次见到女儿就是两个月之后殡仪馆里被分成几块的尸体。

原来,当天晚上,刘雨被5名年龄在14-17岁的同龄人约出去之后,便被强迫卖淫。

(图源:视频截图)只因嫖客出来之后不满意抱怨了几句,他们就将刘雨带去其中一人的叔叔家中,使用皮带、拳脚、砖头、烟头等开始了长达数小时的折磨第二天清晨,发现刘雨已经死亡,5名嫌疑人不但没有感到惊慌不安,反而面不改色地打算抛尸。

  最终,因为“身体太长装不进麻袋”,几个未成年人竟拿来菜刀将刘雨的腿砍下,并抛尸附近的墙角2018年12月2日,家住湖南沅江34岁的陈某被发现身上多处刀伤死于自家卧室杀害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她小学六年级的儿子,吴某。

据悉,吴某因不服母亲的管教,心生怨念持刀将母亲杀死。

案发现场 (图源:新京报)明明已经够可怕的了,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更让人胆战心惊因为吴某只有12岁,还未到法定年龄,因此案发几天之后就被警方释放父亲本来还想送他回学校上课,因为其他家长的强烈反对,父亲和奶奶只能带着吴某和他两岁的弟弟住在镇上的宾馆。

(图源:新京报)说到自己上学的事情,吴某表示“我杀的是我妈妈,不是别人,为什么不给我读书了”问起有没有责备孩子,吴某的父亲说,“孩子太小,不懂事”因为无法回到学校上课,校方无奈之下只能安排老师去宾馆给吴某单独授课,吴某的奶奶对此却表示。

“补课这个事有今天没明天,也不是连贯的,当然还是回学校上课好。”

吴某(图源:新京报)我实在想像不出,什么样的一家人会对12岁的孩子杀了母亲毫无反应,反而去担心这个孩子以后的教育问题?是谁将他变成弑母恶魔的,我们都有了答案2012年,广西一名13岁女孩覃某因“不满同学长得比自己漂亮”。

,将其约到自己家中趁着同学玩手机的功夫,用菜刀,啤酒瓶等凶器将其杀害事后将尸体肢解,砍下头颅四肢等,装进塑料袋同样,覃某也是因为未满14岁而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最终父母赔了10.8万元10.8万元,一条朝气蓬勃的生命。

日本唯一一例未成年人死刑案是1999年的福田孝行杀人案。当时刚满18岁(日本的成年是20岁)的福田孝行伪装成管道工人进入被害人本村弥生的家中,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

福田孝行遭到被害人的激烈反抗之后,福田孝行于是将被害人掐死并捆住双手进行奸尸。在旁边目睹了一切的11个月大的婴儿一直哭泣,兽性大发的福田孝行用绳索将其勒死并用塑料袋包裹起来。

被害人一家三口 回到家发现妻儿尸体的23岁丈夫瞬间崩溃因为不满法庭的无期徒刑(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之下顶多关七八年)裁决,为了给妻儿讨回一个公道,丈夫开始了漫长的抗争最终,9年之后,被告被判处死刑震惊世界的未成年杀人案还有英国的詹姆斯·巴杰尔谋杀案。

1993年,当时年仅10岁的Jon Venables和Robert Thompson诱拐了一名2岁的小男孩詹姆斯·巴杰尔,并实施了非人的暴虐行径  其中包括,搬起重达10公斤的铁轨用鱼尾板砸他的头部,在他的左眼及脸上涂抹涂料,让他吃掉电池,并脱掉了他的鞋、袜、长裤及内裤,性虐他的生殖器,可能还将电池塞入他的肛门。

  两人还把詹姆斯的尸体放上铁轨,将詹姆斯的头部埋入道碴碎石中,致使小詹姆斯的尸体被碾成两半。

他们因此成为了英国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犯由于社会影响过于恶劣,英国《太阳报》征集了28万人的请愿加刑的签名,两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最终两个杀人犯却因为表现良好被减刑至8年英国媒体为此还谴责38名见到凶手带走孩子却不施援手的路人,将他们称作“利物浦38人”。

上面提到的这些人都是未成年人吗? 当然。 但是他们的残忍程度却远超99%的成年人。

  所以,再次回到我们的主题-未成年人残忍至此,还需要保护吗?  当然需要  只不过我们要保护的不是视人命为草芥,小小年纪就敢举刀杀人,完事之后照样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未成年恶魔而是那些没有自卫能力,真正需要保护的孩子。

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导致各类信息不加约束的获取,现在的很多未成年人或许在我们眼里还是个孩子。但后天接触到的东西却使得他们过早地成熟,甚至扭曲变态。当然还有一小部分人是天生的。

(图源:culturess)但是这样的人一旦触犯法律做了违法的事情,国家社会不去管教他,长大之后就是社会的毒瘤一味保护他们的未成年人权利,又怎么对得起被害人和他们的家庭?法律应该保护的是被害人的权利,而不是着重关心加害人的人权。

退一步来讲,他还是个孩子,或许心智并不健全,那他的监护人呢?父母不需要付一些连带责任吗?这样的案件到底要发生多少起才能引起社会的重视?坏人不分年龄,甚至越早发现越好人民日报发微博表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已经在审议之中。

我们呼吁修订尽早通过,给孩子们一片健康成长的天空!  Copy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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