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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军政腐败,战争多发,政府招募不到士兵后竟强征平民(北宋的都城是什么南宋的都城是什么)南宋都城和北宋都城的背景,

宋代逃兵问题自北宋建立后就一直存在从现有史料来看,宋代的逃兵涉及其大部分领土逃兵的类型更是涵盖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特别是北宋中期以后,逃兵现象愈发严重,几成顽疾在靠近辽与西夏战事频发的北宋边疆地区,逃兵现象尤为明显。

造成北宋士兵大量逃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募兵制度自身的问题,有军政腐败的主要作用,也与北宋政府法律及政策变动休戚相关多种因素错综交织,构成了北宋士卒屡有逃亡的深层根源下面本文将从北宋募兵制度的弊端来讲述士兵为何纷纷逃亡。

一、平民不愿入伍北宋王朝推行“崇文抑武”的基本政策对此,邓广铭先生曾解释:即“它(北宋)虽在实质上是‘依重兵而为国’,而在另一方面,它却又深恐,若使军权高于一切而无所制裁,则‘黄袍加身’的戏剧性事件可能还要继续演出。

因此它特别提高文职官员的地位,在王朝内外和举国上下都造成一种重文轻武的气势,把一些根本没有造反能力的士大夫压在将帅等类武职官员之上有鉴于此,宋朝历任统治者都把武人的叛乱作为极大危险,从而百般地防御武将同时,抬高文人的地位。

“君王好长袖,新做舞衣宽”,由于统治者对文与武有差别地对待,社会风气也因此而有所变化受此影响,人们在进行职业选择时,从文的倾向会远大于学武由于统治者的有意压制,上层武职与文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悬殊拿科举功名与将军功勋来比较,时人竟发出,“状元及第,虽将兵十万,恢复幽莉,逐强敌于穷漠,凯歌劳还,献捷太庙,其荣亦不可及也”的感叹,文人的地位被无限抬髙。

与此同时,文人官僚也在朝堂之上逐渐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统治者对这一政策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人人以科举及第为至高荣耀,耻于与武“优秀人才不再愿踏入军营,文臣更不愿改换军职”即使睿智如范仲掩也难免俗,仁宗时期他曾与文臣韩琦、庞籍及王沿共同出任对夏作战的主事官员。

为了战争需要,宋政府一度要将四位统帅改换为观察使武官范仲淹与其他三位官员在接到命令时,先后上书坚决辞职,“不肯拜”鉴于宋朝“崇文抑武”政策下将文人置于武人地位之上的现实,不少武将在做出一定成绩后不是继续求取建功丰绩,而是急于追求改换文职,取得应有的社会地位。

由此,出于个人前途的考虑,当兵入伍绝非大多数人的初衷事实上,士兵的社会地位普遍低下

北宋士卒的成分比之前代更加复杂士卒的主体已不再是府兵制时期亦兵亦农、依赖土地生存的农民他们多为缺乏农业生产资料、被排挤出土地的无地人群这一点可以从宋代的士兵来源作分析宋朝士兵“自国初以来,取非一途:……”或乘岁凶募饥民补本城,或以有罪配隶给役。

——是以天下失职犷悼之徒悉收籍之:伉健者迁禁卫,短弱者为厢军”从文献里可以简单归纳出这三方面的士兵来源:饥民、罪犯、“失职狂悼之徒”所谓的“失职旱之徒”实际上专指被从土地上排斥出来的破产失业农民相对于前代缴纳赋税的平民,罪犯、无赖、饥民、“失职悍之徒”能够大量地应募入伍在一定事实上也是士兵地位下降的反映。

“适应封建租佃经济而发展的宋代募兵队伍,主要由破产农民甚至罪犯所组成,其社会地位远低于以往普遍征兵制下的农民,这从士兵面部刺字这一与罪犯共有的标记可以说明”以刺字为例,作为一种惩罚,刺字本身就是对肉体和尊严的摧残,对于被刺者实质上是一种侮辱。

在北宋只有一些在官府从事役务劳动的工匠、罪犯以及下层奴婢才存在刺字的情况

即便如此,北宋政府还有法律规定,禁止私自骑刺奴婢“在士卒身体显明部位刺上字,以别常人,无疑这是一种耻辱的标记,致使他们与普通民众清晰地划开了界限”由于宋代士兵地位低下,平民入伍较少,以至于近来一些学者对于士兵的来源都有各个方面的怀疑和分析。

如:“宋代的配军制度是建立在配隶法基础上的强制罪犯充军的集兵制度,是宋代兵制中于募兵制之外又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配隶法不仅具有单纯的刑罚意义,而是更多国家以惩治违法犯罪为借口的强制、变相征兵的手段”更有甚者,认为宋代“军人低下的社会地位不足以吸引平民入伍,招流民为军、以罪犯为兵、强刺百姓为兵,都是宋代补充兵员的方式”,“募兵制度在宋代是否是军队征召的主要方式值得进一步讨论”。

是由于平民对待应募入伍的消极态度,募兵制度本身机制就不是很健全,这在制度本身就埋下逃兵隐患

二、被强征者众多应募者寡,被强迫者必众在北宋军情紧急时期,强征平民入伍现象时有发生兵员紧缺时期,北宋政府更是将招募士兵的多寡与官员的升迁直接挂钩宋徽宗“宣和元年,高阳关安抚使吴价奉手诏招填逐路禁军缺额,以十分为率,招及四分以下递展磨勘年,七分以上递减磨勘年”。

为填补缺额,完成任务,多数募兵官存在强征平民的现象北宋宣和四年,一大臣上书写道:“窃闻道路油殷相怖,云诸军捉人刺涅以补缺额,率数人驱一壮夫,且曳且殴,百姓叫呼,或齧指以求免”这只是极个别的强征事例有时,甚至出现士兵在公然场合明抢索征的现象,“日者金明池大和会,忽遮门大索,但长身少年,牵之而去,云‘充军’。

导致一些卖瓜果蔬菜的小商小贩甚至是行商人也到处躲藏,不敢露面,深恐被抓去当兵有的官员为了招募士兵,费尽心思,利用军装扮,用美色进行引诱由于强征平民现象过于严重,一些僧侣和道士也难以幸免宣和四年,“时宝符宫道士张继滋因往尉氏,亦被剌淫,事闻,手诏提刑司根治”。

强征平民入伍导致一些平民相当激烈的反抗,“民有被执而赴水者,有自断指臂以求免者,有与军人抗而杀伤者”不似上述那些破产农民,这些平民都有赖以生存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他们多数不愿从军,脱离军营之心很明显一旦监管不严,难保他们不会铤而走险。

三、配军充斥军中与上述平民被强征入伍的现象相对应的是宋代军中存在大量的配军配隶法在北宋被继承下来以后,被北宋政府扩充和演绎,逐渐变得适合各种刑罚为了直接控制一批能够提供兵役和劳役的劳动力,北宋政府以惩治犯罪的借口强制罪犯为兵。

为了经济和军事利益,北宋统治者大量的枉法滥配罪犯,致使配军数量极其庞大事实上,这些配军也可以看做被强迫入伍,只是所使用的方式不同而已配军多包括“盗贼、触犯法律的军人、违法工商业者、黑恶势力”大极易祸乱社会的犯罪分子。

这些人多难以管理,易于逃窜四、“冗兵”之弊北宋兵制,士兵一旦被招募入伍,兵士及其家属大都会共同生活于宋代的军营之中享受政府的赡养受统治者广募灾民募兵政策影晌,宋政府长期大量招募士兵,致’使士兵数量庞杂,军费负担也日益沉重。

在有限的国力下,一些等级较低的士兵收入微薄,加上遭受部分官吏的剥削难以养家糊口诸多资料显示,士兵由于无法忍受生活的窘态而逃亡的不在少数,特别是饥寒问题

宋神宗元丰四年,种愕驻兵麻家平,粮食“逾期不至,士卒亦饥困行八日次盐州,会大雪,死者十二三左班殿直刘归仁率众南奔、相继而溃入寨者三万人”同年,延走马承受杨元孙言:“近转运司部夫往安定、黑水堡摺运军粮未至,所运亦不多,致使士卒有饥饿逃亡。

”宋徽宗政和三年十一月,开封府少尹陈彦修言“诸厢收到寒冻赤露共五千七百余人,其间逃军数多,合行措置今欲依押送逃军资格……各踏逐稳便官屋安泊,依居养法关请钱米存养,侯晴日,管押前去”事实上,士兵的生活相当拮据。

宋神宗时期,一则诏书提到:“闻靡延路诸军数出,至鬻衣装以自给,可密体量,如合济接,止作帅指挥借予一季衣……无致失所”此外,由于一些地区禁、厢军“收入低下,仅能自保,故而于婚丧嫁娶无能为力”这些士兵只能多娶“社会底层女子”,且“宋廷多将犯法妇人配给厢兵为妻”。

宋代士兵因为贫困逃亡,除了上述所讲的军费和国力等客观因素外,也与宋代统治者为了防止骄兵难控的刻意为之有关

宋神宗时期王安石曾言“士卒极窘,至有衣纸而摄甲者”,但他也深知“将帅不敢言振恤士卒,恐成姑息,以致骄兵”的原因对此,王安石上书请示,要求适当提高士兵待遇生活本身的较难维持,加上官员的役使和克剥,“多数军士在事实上陷入无法存活的悲惨境遇”。

究其根本,北宋统治者力求广募的募兵政策难逃干系北宋推行募兵制,政府与士兵之间只是纯粹的雇佣关系招募而来的士兵对宋政府并没有服兵役的义务,唯一维系的纽带是财物”正因如此,难保部分士兵不是因为贪图北宋政府丰厚的物质待遇而入伍。

这些士兵缺乏必要的爱国热情,一旦面临战争等严酷环境逃者比比皆是以临阵脱逃为例,北宋不在少数大臣韩琦曾上书宋仁宗“庆州驻泊神为军,昨随刘平救延州,战没者才十一二,本军右厢都指挥使刘兴与众遁归,比令分屯那、宁。

缘悉近上禁军,不能力战,以致陷覆主将,若朝廷一切不问,则无以励众心”

北宋晚期,军队几乎不堪一击他们大都一触即演,缺乏奋勇杀敌之勇气,甚至对付盗贼也是如此宋徽宗宣和年间,“江浙盗起,攻陷州邑,东南将兵望风逃淸,无复能战”一些弓箭手为了获取政府的土地表现更为明显径原路缘边地区土地膏胰,一些弓箭手人家及内地“浮浪之人”请求刺手背以为兵,获得该地区土地耕种。

这些人耕种土地不缴纳租税,但“缓急西贼入寇,则和家人逃入内地,事过之后,却前首身”正常入伍士兵表现尚且如此,更何况那些被强征入伍之人,忠诚应该是这些士兵最缺乏的品质五、总结由于北宋政策法令的反复无常、募兵制度自身存在很大的弊端、军政的腐败,北宋政府的举措收效甚微。

特别是中后期以后,逃兵现象已难以遏制,成为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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